吊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吊顶施工应在完成基底打磨与清理的粉尘作业、现场清
洁、表面涂界面剂和涂刷涂料后进行。
2 旧顶板应先将其基底清理干净后再涂界面剂,然后应用
腻子刮平。
3 送风和回风静压箱空间,暴露表面的钢筋混凝土宜采用
清水混凝土。
4.4.2 吊顶宜按房间宽度方向按设计要求起拱。吊顶周边应与 墙体交接严紧并密封。
4.4.3 吊顶工程应在吊顶内各项隐藏工程验收、交接后施工。
4.4.4 吊顶内各种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、防锈处理,预埋件和
墙体、楼面衔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。
4.4.5 吊顶的吊挂件不得作为管线或设备的吊架,管线和设备 的吊架不得吊挂吊顶。
4.4.6 轻质吊顶内部的检修马道应与主体结构连接,不得直接 铺在吊顶龙骨上,不得在吊顶龙骨上行走和支撑重物。
4.4.7 吊顶饰面板板面缝隙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.5mm, 并应用 密封胶密封。
4.4.8 吊顶内悬挂的有振源的设备,其吊挂方式应满足建筑结 构和减振消声的相关规范要求。
地面与墙面的夹角应为曲率半径R 不小于30mm 的圆 角。当用柔性材料粘贴地面时,在墙面上应延伸至地面以上形成 圆角并与墙面平齐,或略缩进2mm~3mm, 突出的墙面应圆滑 过渡(图4.5.1)。需经常冲刷的地面,地面材料在墙面上延伸 高度应大于150mm。
4.5.2 当地面与墙面的夹角用R 不小于30mm 的型材过渡形成 圆角时,突出墙面、地面的两端处应用弹性材料逐渐过渡并嵌固 密封。经常用液体处理地面和墙面的洁净室不宜采用此种形式
整体墙角的圆弧做法
1一墙体;2一墙体基层;
3—整体墙角;4—地面
图4.5.2 型材过渡墙角的圆弧做法
1—墙体;2—型材墙角;
3—地面;4—密封嵌固材料
5.3.6 当柔性短管用单层材料制作时,光面应朝里。当在管内 气温低于管外气温条件下使用时,应采取绝热措施或采用带 绝热层的成品。如采用双层材料制作柔性短管,内、外表面应为 光面。
5.3.7 风管和部件应在安装时拆卸封口,并应立即连接。当施 工停止或完毕时,应将端口封好,若安装时封膜有破损,安装前 应将风管内壁再擦拭干净。
5.3.8 风管在穿过防火、防爆墙或楼板等分隔物时,应设预埋 管或防护套管。预埋管或防护套管钢板壁厚不应小于1.6mm, 风管与套管之间空隙处应用对人无害的不燃柔性材料封堵,然后 用密封胶封死,表面后应进行装饰处理。